餐饮业的“霸王条款”存在已久,几乎人尽皆知,此次北京市向饱受消费者诟病的“霸王条款”出以重拳,可谓大快人心。但要彻底铲除“霸王条款”仍然面临诸多困难,此次北京市打出的这一拳无疑就是一个好的开端,值得各地借鉴,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合力向霸王条款“开战”。
取消“霸王条款”喊了多年一直难见实效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既有执法的缺位,无良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,也有消费者“嫌麻烦”对其的任之由之。
众所周知,餐饮行业的“霸王条款”饱受消费者诟病,“霸王条款”违法也喊了多年,但打击“霸王条款”的有效措施却一直未见。消费者对“霸王条款”痛恨已久,但在消费过程中主动站出来反对制止的却不多见。这其中既有监管执法不到位导致“霸王条款”长期得不到纠正,最终导致消费者被迫默认的原因,也有消费者是因为“嫌麻烦”。如:笔者发现不少消费者在商家“自带酒水就不给开发票”的无理要求面前,很多爽快选择了不索取发票,而不是据理力争。再如在“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”面前,表示质疑抗议的消费者也很少见,有点甚至认为“大家都这样,我又何必要去和商家争执,而且为了一两元钱去和商家争执即浪费时间还很‘丢份’”。正式有了这样那样的原因,这才使得一些商家有恃无恐,“霸王”行为也愈演愈烈。
此次北京的举措之所以大快人心,是因为消费者看到了执法部门向“霸王条款”打出的一记重拳。但同时也应该看到,餐饮业的霸王条款远不止“禁止自带酒水”等 6条,类似于餐饮行业“以发票刚用完等为由拒开发票”的各类霸王条款还有不少,而且侵害消费者利益的“霸王条款”也不仅仅只存在于餐饮行业。
期待北京市继续向餐饮业“霸王条款”打出的第二拳,第三拳,更期待北京以及各地向每个行业的“霸王条款”出拳。同时,要彻底铲除“霸王条款”还需要我们全社会合力向霸王条款“出拳”